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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纪违规问题员工处理、劳动关系解除终止、经济补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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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参加对象】 |
HR管理者、企业中高层、法务人员、工会干部 |
【时间地点】 |
2022年1月15日 杭州 |
【培训讲师】 |
钟永棣 |
【课程费用】 |
2500元/人 |
【服务热线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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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该如何报名? 下载课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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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说明 2008年至今,随着《劳动合同法》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《社会保险法》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》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三)》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四)》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或修正,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此起披伏,持续稳中有涨;当中大部分的案件均以用人单位败诉告终。可以说,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无处不在,“传统、粗放、随便”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正接受着法律的挑战和考验!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,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,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!
课程收益 1、了解劳动用工过程的法律风险 2、理解与劳动用工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3、强化管理者的法律风险意识、证据保留意识 4、掌握有效预防和应对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
课程大纲
专题一:违纪违规问题员工处理 1. 劳动者往往拒绝签收处分、解雇通知书,如何应对? 2. 问题员工往往拒绝提交《检讨书》或否认违纪违规事实,用人单位该如何收集证据? 3. 对于违纪员工,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理? 4. 怎样理解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”? 5. 如何在《惩罚条例》中描述“一般违纪”、“较重违纪”及“严重违纪”? 6. 怎样理解“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”? 7. 如何界定“重大损害”,“重大损害”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? 8. 如何追究“严重失职、严重违纪违规”者的法律责任? 9. 能否直接规定“禁止兼职,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违规”? 10. 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,仲裁机构往往认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雇,用人单位该如何做,才避免案件败诉? 11. 劳动者不辞而别、无故旷工,却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解雇,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,用人单位该如何做,才避免案件败诉? 12. 员工被判刑了,劳动关系怎样处理? 13. “录音录象”证据,仲裁与法院是否采信;用人单位内部OA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;电子邮件、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?
专题二:劳动关系解除终止 1.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,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,仲裁机构有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,用人单位如何避免案件败诉? 2. 能否与“三期妇女、特殊保护期间的员工”协商解除,如何规避风险? 3. 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自行离职,用人单位能否扣减其工资? 4. 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内,用人单位批准其离职,可能有风险,如何化解? 5. 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后,用人单位批准其离职,也可能有风险,如何化解? 6. 对于患病员工,能否解除,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风险? 7. 实行末位淘汰制,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,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,用人单位该如何做,才避免案件败诉? 8. 以“组织架构调整,无合适岗位安排”为由解雇员工,感觉非常符合常理,但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,用人单位该如何做才避免风险? 9. 以“经济性裁员”名义解雇员工,感觉非常符合常理,但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,用人单位该如何操作? 10. 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如果表述不当,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,用人单位该如何书写,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? 11. 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,是否构成非法解除? 12. 劳动合同到期后,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,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,其引发的风险非常大;那么用人单位该如何规避风险?
专题三:经济补偿 1.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? 2.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? 3. 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? 4. 经济补偿计算的基数及标准如何确定? 5. 解除前12个月内员工休过医疗期,其平均工资如何认定? 6. 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适用范围? 7. 如何计算《劳动合同法》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? 8. 如何理解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”? 9. 劳动合同法环境下“50%额外经济补偿金”是否继续适用? 10. 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代通知金标准是多少? 违法解除下是否存在代通知金?
讲师介绍 钟永棣——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 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 劳动仲裁员、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 人力资源管理师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劳动关系协调师、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国内原创型、实战型、顾问型的培训师 国内第一批倡导、传播、实施“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有机整合”的先行者。 现任“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”首席顾问,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董事顾问;兼任时代光华培训机构、中华创世纪培训网、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、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、广州市劳动保障学会、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、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、香港工业总会、中山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、浙江大学等200多家培训公司、行业协会、有关机构的签约讲师、特聘顾问。 曾在《广州日报》、《南方都市报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、《人力资源》、《香港工业总会月刊》等报刊、杂志、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采访稿100多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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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报名方式
方式一:在线提交报名表
方式二:下载报名表->填写后通过传真或邮箱提交->来电确认->发出会务确认函->费用支付->参加培训!
方式三: 下载课纲->填写课纲最下面的报名表通过传真或邮箱提交->来电确认->发出会务确认函->费用支付->参加培训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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